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从制度和机制上加大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科学配置的探索力度,县委决定对永乐镇党委书记职位进行公推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
2、县级部门和乡镇在任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应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3、热爱、熟悉农村工作,具有拟任职务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工作经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表达能力。
4、年龄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职务晋升期限内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5)其他影响提拔使用的。
注:以上所有时间计算均截止2009年4月。
二、公推直选的方法和程序
按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调研、公开推荐初步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直接选举及任职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主要程序有:
(一)发布公告。通过仪陇有线电视台、仪陇党政网发布公告,公布拟任职位、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报名的方式、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学历、工龄及工作经历以干部档案为准。
(三)实地调研。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少于3人),到永乐镇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调研时间7天。
(四)公开推荐初步候选人。召开公开推荐大会,在参选人员进行竞职演讲,接受党员群众询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然后按得票多少为序取得票过半数的前两名作为党委书记初步候选人。得票过半数不足两名的,应对不足的名额重新投票推荐。
(五)确定正式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经县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考察并报县委批准后,作为党委书记正式候选人,并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影响任职反映,经组织认定不具备任职条件的,在公开推荐得票超过半数的参选人员中按得票多少为序,依次递补;如没有得票过半数的参选人员,应重新组织公开推荐。
(六)直接选举和任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书记人选,选举结果报县委批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17日。
2、报名地点:仪陇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公告由仪陇县公推直选永乐镇党委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5158919;监督电话: 0817-5158917。
仪陇县公推直选永乐镇党委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