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县级领导联系制。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制度,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每半月深入到联系点进行一次现场指导,帮助协调项目,引进资金技术,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县级部门帮扶制。按照“集中力量、整合项目、定点帮扶”的要求,将部门的计生“三结合”、扶贫助困、捐赠及其它帮扶项目统一到联系村,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定人定责。三是驻村指导员扶助制。该县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选派67名优秀干部到示范新村中去担任第一书记或指导员,其中有5名科级干部到村担任了第一书记。四是结对帮扶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1+1”、“1+2”、“1+3” (县级领导干部帮扶3户,科级领导干部帮扶2户,一般干部和党员帮扶1户)的结对帮扶活动,结成了帮扶对子1万对;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深入乡村,捐建项目50个,认建项目80个,结对帮扶8000余人。五是财政投入保障制。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制定对农村的优惠政策,采取整合资金、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拉动农民投入和信贷投入,共整合财政资金1.9亿元,带动社会和企业投入3.8亿元。六是新型农民培训制。培养和造就了300名有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基层党员领导骨干;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下派320名专技人员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3万人,对接劳务市场需求,开展非农技能培训2.2万人,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发展活力。七是奖惩激励制。建立了“目标刚化、过程跟踪、动态考核、效益优先”的管理体系,严格奖惩考核,表彰奖励了村党支部书记5名,指导员30名,帮扶干部20名,技术专技人员100名,责令限期整改3名,严肃处理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