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教育资源,严格基地认定管理
1、摸清教育资源现状,确定培训基地范围
为了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我县在培训基地的审查认定上,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的要求,对全县农业部门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部门的职业中学、劳动部门的职业培训中心等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考虑,并纳入培训基地审查认定范围。
2、规范工作程序,严把基地准入关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仪陇广播电视台、仪陇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公布阳光工程项目招标的内容,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各类培训学校发出参标邀请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进行公开招标。同时,组织县农业局、科技局、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等多家单位相关专家,对10多家符合申报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认定了仪陇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仪陇县成人技术培训学校、仪陇县全昌科技学校等十二家教育培训机构为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被认定的培训基地均有专门的培训场所和实习基地,有固定的师资队伍和稳定的就业渠道。招标结束后,通过仪陇农业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严把准入关,为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培训基地管理考核,实施规范化管理
为了把阳光工程抓好、抓实,确保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我们加大了对阳光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先后制定了考评办法和信息共享制度、例会月报制度、培训报告及第一节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严格对培训基地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通过采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各培训基地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调整各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总结好的做法,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为了结合培训基地搞好服务,我们用“仪陇农业信息网”发布信息;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合同一年一签订,对不合格的培训单位一律摘牌。我们还通过“仪陇农业信息网”及“仪陇有线电视台”及时将认定的培训单位、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培训资金补助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生源
生源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生命线。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生源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一是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和组织介绍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参加培训。二是培训基地建立“招生宣传、部门配合、就业服务”三个网络。培训基地主动与部门联系,部门招生,基地培训,联合输送。为组织好生源,各培训机构印制大量招生简章在场镇街口、交通要道、村社张贴,在各乡(镇)设置招生网点,抓住初、高中生毕业之际进村入户宣传。利用宣传车和电视台向农民讲清阳光工程的目的和意义,公开培训岗位、内容、时间及收费标准、补贴标准,公布培训实施单位及培训后的就业去向,公开承诺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包培训、包推荐就业;通过未受训农民工和受训农民工现身说法、受训农民工输出后寄回收入等方面的信息,宣传转移培训的重要性;讲清正规渠道输出和经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后输出的好处等。
使家长们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既宣传了国家政策,又消除了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将收集到的企业用工信息及时整理,选取外出务工人员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制作阳光工程专栏,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使阳光工程家喻户晓,确保了生源充足。
仪陇县农机驾校、成人技校与县广播电视台签订了常年字幕招生宣传广告协议,将阳光工程的有关优惠和培训政策在电视上每天轮回滚动宣传,在招生繁忙期间不分昼夜地播出。同时印制了大量招生简章派专人、专车组织部分在校学生、教师到乡村散发,或由在校学生现身说法,向农民们介绍该校的专业设置、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管理模式等。
三、规范管理环节,强化资金管理。
2006年,我县阳光工程各个培训单位一律实行了亮证培训、开放办学。一是劳动局严格审查,对具备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发放“办学许可证”;二是物价局认真核定培训机构各个工种的收费标准,培训机构培训收费一律以收费标准作为收费上限。依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券管理办法》和《南充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我县阳光工程培训补助统一采取了通过培训券补助方式,不分工种、每张培训券代金190元。由参训学员本人填写培训券(一人一券),培训单位凭培训券减少学员学费190元/人。尔后培训单位持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签章的培训券、收费凭证、学员签名的培训转移台帐、县阳光办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和输出就业合同等材料到县财政部门报帐。采取了“培训单位培训一批,县阳光办验收一批,县财政局及时拨款”的办法拨付经费给培训机构。县财政局为此设立了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专帐,同时多次向社会公布资金管理监督举报电话,以此进一步强化了资金管理和监督。
四、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
各培训单位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一是实行“校校联合培训”。县农广校先后聘请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教授来校讲课或举办讲座。二是实行“订单式培训”。创业科技学校与深圳大健制衣厂、广州恒威制衣厂、东莞富盈电脑厂等常年签订了用工合同,保证培训后直接输送进厂就业;全昌科技培训学校与肇庆市溢兴服装厂、番禺富思服装厂、富士康科技集团等签订了常年用工协议,培训输出缝纫、电脑等专业学员。三是实行“校企结合培训”。由培训单位出场地、组织生源。企业出设备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通过培训为企业输出合格学员。培训单位先后与仪陇县能源办公室联合培训输出建筑专业学员;与南充工业园区海天地服装有限公司、川纺金针外贸有限公司联合培训输出缝纫专业学员。四是实行“定向培训”。培训单位与各地劳务中介服务机构达成培训输出协议,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定向输出培训学员。永春劳务公司与广州劳动人才市场签订电子、缝纫、制鞋等专业长期用工合同,由永春劳务公司组织生源和培训,劳动人才大市场负责联系就业岗位,源源不断培训输出学员。
为了方便学员就近参加培训,减轻学员负担,提高学员参加培训积极性,县农广校、成人技校、全昌科技、金桥职校等培训单位深入各乡镇开办流动课堂,就近租场地解决教学课堂,把主要教学设备、任课教师送到基层,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学员参加培训,减轻了学员负担。
为了提高培训实效,培训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严格考试、考核制度。参训学员经过规定时间的学习培训,都要进行笔试和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输出;如果受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规定的考试、考核成绩,免费继续参加培训,直至成绩合格为止。二是采用正规的、适合学员特点的、符合要求的培训教材,做到受训学员人手一套。三是选择优秀教师任课,要求教师教案准备详细、授课认真、积极研究职教与操作技能训练方法。四是制定科学、严密的教学计划。五是制定合理的实训计划。六是在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还组织开展了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引导性培训。
五、狠抓转移就业,搞好维权服务。
为保障充分就业,阳光工程各培训单位分别成立了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立了农民工培训人才资源库,并面向市场,实行订单、定向培训。就业服务坚持“五保证”,受训人员进校时,与培训机构签定培训就业协议,保证由法律公证处公证;保证100%的免费推荐安置;保证试用期月薪不低于500元;保证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保证长期免费跟踪管理服务。对已输出的阳光工程培训人员进行长期跟踪访问,使其家人放心;在学员相对集中的地区选择学员代表作为信息联络员,让其为培训单位代管该地区的学员,并提供信息,随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工作、收入情况。
鉴于我县为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县,果树、獭兔、生猪为我县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都成立了协会或者专业合作组织,报经省市阳光办发文批准,我县阳光办委托县农广校等培训机构对专业合作组织、各种协会中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农村加工业、旅游业、果技员、獭兔养殖户、“远程教育”和“三电合一”村操作员及管理员的培训也一并纳入了阳光工程培训范畴。通过培训,这些学员大多能出门依靠技术挣钱,算是为这部分学员就近找到了一条就业之路。
注重抓好维权服务。学员输出前,各劳务输出组织单位先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作协议,再与学员签订劳务输出协议;其到达用工单位后,劳务输出组织单位直接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联系,督促用工单位与学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并依法进行公正。
六、培训成效。
第一, 建立了工作机制。通过阳光工程实施,建立起了“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培训工作机制,理顺了学员培训管理体制。
第二,健全了培训体系。通过阳光工程的实施,充分整合了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认定扶持了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凝聚了多方力量,建立起了由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培训网络。
第三,创新了培训机制。通过阳光工程的实施,探索出了“校企结合培训”、“校校联合培训”、“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四种学员培训模式,为日后继续开展大规模学员培训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四,提升了劳务经济。通过阳光工程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了就业竞争力,提升了劳务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