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国第一次确定了331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此后在1994年、2001年、2011年进行三次调整。
1986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16个:
酉阳县、石柱县、黔江县、彭水县、秀山县、仪陇县、阆中市、南部县、广安县、旺苍县、苍溪县、南江县、通江县、宣汉县、渠县、城口县
1994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43个
(1997年重庆直辖后减为31个):
旺苍县、苍溪县、阆中市、南部县、嘉陵区、广安区、仪陇县、宣汉县、渠县、通江县、南江县、白玉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壤塘县、喜德县、普格县、盐源县、木里县、得荣县、兴文县、古蔺县、叙永县、雷波县、朝天区、黑水县、越西县、乡城县、巴塘县
2001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更名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6个:
调出渠县、白玉县、得荣县、兴文县、乡城县、巴塘县6县调入马边县、屏山县、平昌县、万源市、小金县、石渠县、理塘县、雅江县、新龙县、色达县、甘洛县11县,其它未变。
2011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6个:
调出雅江县、新龙县;调入甘孜县、德格县,其它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