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仪陇县教育局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次集中学习暨机关职工大会。局机关全体同志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共仪陇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英龙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中共仪陇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康同志总结了局机关及全县教育系统3月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局机关及系统内4月份群教工作目标任务。政工股郑万里同志通报了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查问卷(四)和第一阶段电话访谈所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中共仪陇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朝志同志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王英龙同志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重要讲话。
李康同志指出,全体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躬下身子,深入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扎扎实实进行学习和讨论,认真整改收集到的意见和不足,认真帮助群众解决亟需的困难;一定要继续开展好第二阶段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局党组、机关和全体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建立好整改台账,落实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和确定整改期限;一定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群教工作的安排意见,认真督导系统内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及时上报各项资料,认真开展好“党员义工日”活动,大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他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以积极的姿态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
业务学习环节中,谭朝志同志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代拟稿)第一章第7至10条关于义务教育法的管理体制、督导制度、社会监督机制和奖励制度方面的内容;第二章义务教育法实用主体“学生”的第11、13条,包括适龄儿童的免试和就近入学方面的内容;第三章“学校”的第21、27、28、29、30、33、34、35条,包括合理规划学校的配套建设、学校资产管理、校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管理、禁止违规收费和任何形式的补课等方面的内容;第四章“教师”的第36、37、40和47条,包括教师享有的权利权益、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的招聘录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第五章“教育教学”的第48、50、51、53、54和55条,包括深入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德育教育、阳光体育锻炼、艺体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在校作息时间规定等方面的内容;第七章“法律责任”的第69、70和71条,包括违反此办法的学校责任、教师责任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大会最后,王英龙局长结合两个情况通报和系统内前一阶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学习要专心,坚持把业务学习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有机融合,做到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两不误;二是查找问题要诚心,通过从工作态度、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协调能力、工作能力、学习能力、遵纪守法和敬业乐业等方面认真梳理自身不足,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回避不害怕问题;三是整改要用心,通过科学建账、对号入座的途径,针对查摆的问题一定要逐一销号,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满意自己的工作。
王局长还重点梳理了前一阶段局机关深入群众为民办实事的特色实践活动。一是清理、登记和认定了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代课教师,按自愿自费原则组织参加了社保;二是召开了全县教学工作会议;三是县教育局领导先后深入了金城小学、金城二小、金城镇城南幼儿园和光华小学开展调查研究。他指出,这些都是深入贯彻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精神的重要体现。他希望全体同志一定要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有机结合,借群教工作之东风,树立良好机关形象,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办人民满意的仪陇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