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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

  • 2010年8月28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余剑 何阳

    本站讯  (余剑  何阳)  8月22日,笔者从仪陇县物价局获悉,在今秋开学前夕,该局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保安人员等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针对一些学校因一些地方发生伤害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而以“安全管理费”、“ 门卡费”等名目向学生收费的行为,该局特作出此规定。在开学之际,县物价局还要派检查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此类情况的典型案例,将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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