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王兵 邓超 5月20日,仪陇县永乐法庭调解了一起由共同经营网吧引起的纠纷案件。
据了解,何某与唐某等其他5人共同经营一网吧,以何某的名义承包。经营前,6人约定了各自所占股份、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按照协议,由唐某等5人负责办理网吧经营证照,何某负责经营。但经营期间由于证照不合格等原因,致使网吧多次遭到查处,经营难以维持,更谈不上收益。至起诉之日,网吧已有半年未分红,另欠有大笔税费及水电费。
法官审理此案后,发现若按协议以违约判决,何某需支付10多万元的费用,而实际上,何某除了经营网吧外,并无其他收入来源,也无任何财产,这样的判决不仅会使何某不堪重负,唐某等人也难以拿到执行款。
办案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力求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仔细考虑后,均同意作出让步。由何某交完所欠费用后让出所占股份,唐某等5人也不再要求另外的违约费用。
协议达成后,何某与其他5人交接网吧时却出了问题。原来,网吧承包时没有明确的交接清单,双方对网吧现存的设备等资产各执一词。得知此情况后,当晚7时许,法官赶到了网吧,协助双方清点设备,协商处理直至凌晨,终于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