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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方洲自来水厂水费加价与每次购水只允许购买十吨
2013-03-01 PM05:41:30 | 查看:

年底回到金城老家,因家里智能水表没水了,跑到金城镇瑞泉路的自来水厂缴费大厅缴费,想一次充水100元,却被告知只允许购买十吨,是否是因为每次购买都要缴纳污水处理费,让消费者多次购买就能多次收缴污水处理费吗?请问这个政策是哪个领导部门规定的啊?还有水费加价,没有听说有开听证会也没有过通知,依据什么来调高水价,我们被油老虎啃,被电老虎咬,没想到还要被水老虎吃啊?县里发改委的同志是否是在酒桌饭桌上“烟酒烟酒”后,脑门一拍,涨..........政府部门的每一个决定都和老百姓息息相关啊!天朝活不起啊

渠道答疑:

    关于网民投诉情况的回复

    首先非常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我司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该网民的投诉,我司高度重视,积极对照网贴内容摘要,现将该网友的疑问综合回复如下:

    本公司根据政府文件规定,在去年底至今年2月底对收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所以生活用水每次可购买10吨,其它用水每次可购买30吨,现已改造完毕,可以缴费。智能水表用户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买多买少都可以。在系统升级改造期间,给广大用户造成的缴费不便,敬请谅解。根据县政府《关于征收污水费的决定》的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11年8月1日起针对全体自来水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生活用水每吨增收污水处理费0.60元/吨;其它用水每吨增收污水处理费 0.70 元/吨。该污水费由物价部门核定。所以跟你买多少次无关,而是你用了多少吨水,就缴多少钱。

    2012年7月县发改局公告了《关于召开调整金城镇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公告》,我司于2012年8月15日对《自来水供水成本情况》在金城镇电视台进行了公布,县发改局于2012年8月23日公告了《关于金城镇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于2012年9月17日召开了《关于金城镇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的听证会》。根据县人民政府仪府纪发[2013]03号文及仪发改价格[2013]36号《关于调整金城镇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的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对金城镇自来水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我司于2013年2月25日下午在收费大厅、各街道都张贴了调整后的价格通知,并在金城镇电视台播出了一周。  当然,我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及时向该网民做好解释工作,给你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这是我司工作人员的失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司将进一步反思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虚心听取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网民的监督,强化用户投诉处理工作,提高用户满意度,不断改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我司的供水工作进行监督。  非常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我司供水工作的关心!

     仪陇县方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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