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四川南充仪陇县交警大队 交警不作为 底下私自乱收停车费 我一骑摩托车的朋友8月20日晚上被仪陇城区中队的交警查到了被扣车 21号上午去仪陇交警大队 车管所 办理取车缴纳罚款 但工作人员告知他 要24日去办理和交罚款 24日中午我们两人一起去交了罚款后 车管所违章前台开了取车条 拿条子去取车 来到大门口一个用彩钢围起来叫平安车行的大院里 给看车的一个60岁左右的大爷说明情况 首先就喊我们签字 大爷说停车5天按每天最低标准20元一天 拖车费用50元 共计150元 喊我们给钱 就开车走 我们给钱后 向对方索要票据 第一次大爷说没的 第二次大爷就说 你如果要票据 就找某某警官要 最后大爷说了一句 要车就签字和给钱 要票据没的 我们从来不开什么票,难道就因为是交警大队?就可以胡作非为吗? 问题1. 收了车后明明是人骑着车去的停车场 为什么要拖车费50元?问题2.你停车场有收费标准公示牌吗?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了吗?问题3.给了钱为什么不敢开票据给取车驾驶人员?收的钱去向是到私人腰包里了吗?所以才不敢给取车驾驶人员开票据?难道就因为你是交警 都可以乱收吗?胡作非为吗?以上都是事实 希望相关部门领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