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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的城市管理办公室领导:楼顶是大家的公摊面积。违章搭建房屋。该不该拆除?
2015-04-25 AM11:41:22 | 查看:

     位于金城镇西街中段(四娃子火锅粉)楼上2单元顶楼。一名九楼住户在楼顶搭建了彩钢棚的同时。又违章搭建了80平方左右的房屋。而且还在里面住人。他搭建房屋做的比较隐秘。在街道上是看不到的。只有上楼去看。楼梯。楼顶。楼冒是大家的公摊面积,以前他用砖砌的墙,想搭建成屋。我们单元的人都没有同意。因为楼顶是大家平时需要休息的地方,所以我们当时也给他强行拆掉了。我出门打工回家时,看见他在楼顶砌了房屋。经打听是2014年砌的屋。听他说:是城管办批了的。可笑。。。我绝对不相信:城管办的领导会如此糊涂,敢给你在楼顶批示搭建房屋。。。其实我们也是通情达理的。你房屋漏水。搭一个彩钢棚还是可以的。但是违章搭建房屋是坚决不允许的。。。现在国家都在提倡和谐社会。我们也不想把事情扩大化。希望有关职能部门把他违章搭建的房屋强行拆除。同时我们也深深相信有关职能部门的能效。(政府行政能效电话:9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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