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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开始,仪陇帝景花园物业管理部开始向业主收取小车停车费,摩托车、电瓶车、业主办卡费,否则3天后,业主及车辆不得进出小区。
1、具体标准:小车,360元/年/车;摩托车、电瓶车,30元/车;业主5元/人。
2、质疑:一是收费单据非正规发票,二是没有出示发改局收费文件,三是小区露天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非物管部,因此物管收费只能是服务费,但没有包含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的服务合约。
3、结论:属于乱收费。
4、期盼:在践行群众路线的今天,希望仪陇县发改局、仪陇县房管局(物业主管部门)解决好“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及时解决帝景花园乱收费问题,给小区创设和谐、安详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