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2日早上7点50分,从仪陇新政客运站发往成都的班车,尽管车上的乘客全部满员,但在前往高速公路仪陇新政收费站途中,让车上的乘客全部下车,换乘一辆早以等候在路边的客车.该换乘的客车在刚过新政收费站不久,又在高速公路路边停车捡客,等候一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小女孩)翻越高速公路到高速公路上搭车.这种违规行为不制止,仪陇交通还会出大事故.
建议有关交通部门认真管一管,以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渠道答疑:
仪陇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高速公路客运不能当儿戏》的回复
感谢热心网友对仪陇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网友反映《高速公路客运不能当儿戏》的贴文,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查,2014年3月22日,本应在仪陇汽车站担任7时50分至成都班次的成都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川A56337号车因21日从成都加班至金城未返回仪陇,仪陇汽车站便派川R37355顶替该班次,载客36人,行驶至高速公路连接线中段时,该车轮胎扎入路面铁钉,故将该车旅客转运至刚从金城返回仪陇的川A56337号车,川A56337号车运行至巴南高速铁佛堂收费站处违规搭乘一名旅客(携带儿童一名)。
针对上述调查结果,经研究,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川R37355号车在运输途中擅自转运旅客,顶格处罚款3000元,停运3天.驾驶人员停班学习3天。
二、依据《仪陇县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第九条十二项,给予川R37355驾驶员记2分的处理。
三、责成四川南运(集团)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强化车辆营运管理,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运行车辆。
四、将本次违法行为在行业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记入车属企业四川南运(集团)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违章经营档案,纳入年度质量信誉考评。
五、抄告成都市交委,建议对成都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川A56337号车驾驶人员违规搭乘旅客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专此回复。
仪陇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