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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创业难,处处受哄骗
我叫胡家龙,男,现年45岁,汉族,住仪陇县复兴镇兴贸街一号居民。全家四口人,其中本人与小女属残废人。
一、回乡创业开头难,遭受政府的哄骗:
一九九八年为响应“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号召,返乡后兴办了竹编厂,并获得复兴镇政府支持和张县长的应允并口头承诺给于企业项目发展补助资金等等优惠条件,本人在贷款独立投资的情况下,历经艰辛终于建成投产并解决当地就业人员40名,两年后因县领导的变更和未得到政府应允的项目资金支持,资金链断缺,无周转资金,企业无法正常生产而倒闭,厂房闲置,造成本人负债30万元;
二、综合治理作贡献,换届又把新伤添:
2009年镇政府为了贯彻县委城乡综合整治的精神指示,彻底解决场镇脏、乱、差、停车、修车难现象,镇政府和专管国土、城建、村社等领导干部,经实地现场考察后,研究立项在垃圾场半结地修建停车场。并根据我当时企业实况将厂房一并规划在内,经政府提议由本人申请修建停车场,政府给予支持和帮助,由政府协助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并口头承诺在坎山平地中政府给予部分的资金补助并办理相关手续。2011年因村、镇领导干部换届和各别部门对此事的不配合,政府部门不兑现车辆集中停放和资金支持等承诺,造成了停车场停放一年,资金投入不能及时回收,场镇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得不到解决,也给本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负债累累,两次共负债高达75万元,无耐之际临时搭建库房,靠出租他人来解决由此负债而带来的部分资金利息。
三、“两违清理”玩弄人,政府丧失公德心:
于今年7月10号接村、社干部通知在政府开会,镇长、书记亲自传达了仪委办发[2003]13号文件“关于治理村镇建设违法用地的若干处理意见”的文件精神,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关注民生,稳妥处遗”的原则。本人适合第(2)条“因当地政府开发小城镇建设等政府原因形成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文件指示,由此收到了政府“两违”清理处理通知书, 在会上书记、镇长三申五令县委书记带队,凡此次不配合者将从重从严处罚,为此多方筹资在于2013年7月15日按通知单向指定帐户交纳了所有费用,但后在经办中政府、国土办证人员相互推诿,并暗示不止这几个钱,政府又责令将钱退出。
就此次政府的所作所为十分不解,提出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得到上级领导的答复:
1、现“因政府问题原因造成的违法用地”在此次的处理范围,是否“违法”。
2、政府为何发了“两违通知书”,在强压下贷款交纳“土地出让金、评估费、罚款”后又不办手续。是否认定用地“合法”。
3、为何政府对残疾人创业不支持,多次设槛,出尔返尔。
胡家龙
二0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