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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中的兆祥小区只是表面工作。
昨天刚刚被清理的粪坑今天又在 喷大粪了!!!昨天晚上小区的保安还被房管局的领导和媒体当场住到夜间睡觉,领导和媒体敲了很久的窗户才醒还狡辩说住进眼睛睁开的,完全对小区是不管不顾,这样的物管怎么是这样办事的??希望大家来 评评理!!希望县里能组织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好让我们业主能有说话的地方!!房地产交给物管老板3万元用于成立业主委员费的费用已经在老板的腰包有几年了,却一直未公布,隐瞒真相。兆祥所有的业主几年了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导致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一直成立不起来,老板说只找了几个业主代表来签订合同了的,但是小区的业主没有一个人说是 自己签的小区合同,难道他想把钱给黑了!!小区所有业主感谢县里的领导和媒体能在百忙之中来处理这事。我们就希望小区物管能把此事情抓好落实好上级领导的指示,但是他们的工作就是你们下面看到的表面工程。第一天刚清理了大粪,第二天又喷这么多大粪,气味又散发开了,其原因是只冲走了大粪却没有解决堵塞的问题,因为小区的化粪池从业主们一住进兆祥小区就未清理过。里面的沼气都不知道浓度是多少,我们的停车位和过道还有休息的地方下面就是化粪池。要是什么时候爆炸了怎么办,现在大粪已经从化粪池里面堵塞到外面来了。太危险了。物管都是做的表面工作···················希望整改。









关于网友反映“兆祥”等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近期,仪陇在线、仪陇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反映我县个别小区物业管理极不到位,小区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业主与物业企业对立情绪较大。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和新政镇政府及相关社区多次会商、研究,并到小区实地查看,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 在物业管理中,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属于雇佣关系,业主拿钱买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取决于所聘用的物业公司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物业费收取率等诸多因素。按照有关规定,城市物业管理遵循“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住建、房管、城管、环保、公安、所在镇政府、社区等相关单位均有不同的职能职责。房管局作为物业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及取舍权力在于业主(业主委员会),若企业服务不好,可以顺应业主要求,责令其退出,再另聘物业公司。 针对我县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在积极探索。我局将2013年作为“物管年”,将物业管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近期专门组织镇政府、社区、业委会到周边县、市学习,同时起草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物业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小区和城市形象。 对于近期群众反映较多的“兆祥”、“友助”、“锦弘苑”等小区,我们已责成物业企业落实整改,并联系镇政府、社区,积极引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指导业委会行使权力。目前,“锦弘苑”小区已聘请新的物业公司,业主与企业的雇佣关系有所缓解,小区环境有所改观。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组织好、指导好、协调好、督促好物管工作,为市民服好务。同时,欢迎市民朋友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创造优美、舒适的环境。
特此回复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