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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土门镇畜牧兽医站是行政事业机构,还有着令世人瞠目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从2007年事业单位畜牧体制改革来,站内其耗资之巨、浪费之大却尽人皆知,吃完了财政拔付的检疫交通工具摩托车一辆、配制的电脑等物资、土门、回春、铜鼓、等门面出租费用收积,还有一系列的经费后又想办法向全片区土门、回春、铜鼓各村社农户每年收取圈舍消毒费户平20元、狂犬防预费每头30元,生猪耳标每只1元等费用。这些费用的收取不知去向,也没给职工公布帐。
为何地方政府不管。向农户收款吃喝、公款大吃大喝严重侵害了人民公众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是句众人皆知的话。实际上,公款大吃大喝既是贪污,也是浪费。所谓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被定为贪污罪的。贪财贪物是贪,贪吃贪喝就不是贪?用公款超标准地大吃大喝,显然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多年来,中央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发了不少,但公款吃喝之风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几十年前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如今已成“天方夜谭”,工作餐“四菜一汤”的规定也成一纸空文,下级单位出钱接待上级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似乎已成当今公务往来中的“铁律”,无人敢破也无人能破。或许是因为“下基层”成本很低“好处”不少,还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挥霍公款,腐化堕落。 无论从法理讲还是从现实看,“嘴上腐败”都应尽早入罪,因为,医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社会毒瘤,亟需入刑治罪这剂猛药。恳请地方有关组织及部门对此事严查并依法追责。
仪陇县农牧业局关于仪陇在线网友发帖“仪陇县土门镇畜牧兽医站“嘴上腐败”应尽早入罪”一文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