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声》是汇聚民声的桥梁和纽带,请您文明上网,共享网络文明。凡在《百姓心声》中用侮辱、谩骂、造遥、诽谤等不实之词恶意中伤法人、机构或个人,传播反动、违法信息的,将按照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发贴人的法律责任。使用前请查阅行为准则!
失地补偿款为何五年到不了我手中?
我叫张光永,是四川省仪陇县光华乡十村农民。因新修水库淹没我村大片农用土地,2008年进行失地补偿,乡政府指令信用社给每家户主建一张卡,发放补偿款,根据补偿规定,我家应该补偿6.08万元。我当时在外务工,光华乡乡长杨大宏因我生产队有亲兄弟三人内部为补偿闹纠纷,也因我曾任过生产队队长,他不但不尽快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将补偿款发到农民手中,反而蛮横下令把我和他们三兄弟部分补偿款冻结在乡上,其中扣我补偿款2.48万元。2010年3月30日,因三兄弟和解,副乡长徐学芳,为他们发放了冻结款,然而她既不直接把我的冻结款打在我的卡上(当时我的卡还在信用社),又不通知我亲自领冻结款,而是很不负责地把我的冻结款顺便交与他人,还是不通知我。现在,拿钱的人不给我钱,我多次找乡长杨大宏和副乡长徐学芳解决我的问题,但他们对我的问题置之不理,也不对他们的过错负责,我应得的2.48万元至今还没着落。
请问杨大宏乡长,你凭什么冻结我家的失地补偿款,如果没有你的错务冻结,我会至今得不到失地补偿款吗?
请问徐学芳乡长,你的管钱方法对吗?你若能把好放钱关,我会至今得不到失地补偿款吗?
像我这类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的第3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第26条和第45条,政府机关应先行赔付我的冻结款和相应利息。
几万元钱对于你们干部来说算小事,但对我一个无文化的农民来说非同小可,我现在都快60岁了,还在外地为生计奔波。
我请求光华乡政府尽快解决我的失地补偿款。
仪陇县光华乡十村农民:张光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