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8”奸杀留守女孩案何时了?

- 2012-06-13 AM10:42:24 | 查看:次
“6•28”奸杀留守女孩案何时了?
我叫唐建林,男,现年45岁,小学文化,住四川省仪陇县二道镇草坪村2组;妻子许桂方,现年45岁,不识字,住址同上。膝下有长女21岁,在读大学生,三女17岁,在校中学生,幼子8岁。
2010年6月28日7时30时,我二女唐小梅(1993年8月23日出生)在前住双胜小学上学路上失踪,直到2011年2月18日,全家在多方寻找无果的情况下,才被仪陇县公安局侦查员通知去现场辨认尸体——原来爱女唐小梅被人奸杀,沉尸于邻居唐金权屋后的沼气池臭水中。经公安机关查明,唐金权,男,63岁,鳏夫,自2007年以来,采取利诱和威胁手段,多次猥亵唐小梅,遭到受害人唐小梅激烈反抗后,仍贼心不死,利用受害人保全名声的弱点、邻里无可回避的现实和上学必经之路的环境,使用拦截等暴力手段,将唐小梅先奸后杀,沉尸于沼气池内。对此,唐金权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县公安局有侦查卷宗)。并有人证佐证:一是唐金权之孙女唐建花在受害人唐小梅失踪前后,多次在人前说“爷爷(唐金权)经常给唐小梅拿钱,有时10元,有时50元”。还埋怨“爷爷(唐金权)舍不得给我拿一元钱”。足见本案在排除仇杀、劫杀等性质之外的奸杀案件的因果关系及其动机。二是在唐小梅遇害后尸身被发现前,凶手唐金权的二儿子唐业军准备改建住房,需要从唐金权屋后的沼气池里抽水搅拌混凝土,不想唐金权死活不同意抽沼气池里的水,最终在无理可说和掩盖不过的情况下,只好对唐业军说“沼气池里有死人”,唯恐事情败露,坚决反对唐业军在此抽水。唐业军觉得事关人命,主动向同社社长反映情况,社长即将此事告诉村支书,村支书随后报警,侦查人员由此处破案。该案件并且在南充晚报上登载。天哪!哪知道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凶手唐金权两个月后,仪陇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对此案不予受理起诉,以至凶手唐金权逃脱法网,并在乡里出狂口:“老子人是一个,命是一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法律把我无消,政府把无法,哪个(人)还想啷格?”我们全家人不敢怒,不敢言,只能流落他乡。
我们全家人喊天天不应,地叫地不灵,只有祈求青天大人——严惩凶手!杀人者偿命,追究附带民事责任!让我们全家人有地方、有安全感的生存下去!赔偿家人精神损害损失!
在此,我们特别申明:此案不了,则上访路不止。
上诉人:唐建林
许桂芒
二O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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