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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网友反映“朝阳市场房屋产权”问题的回 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你在《百姓心声》栏目反映“新政朝阳市场房屋产权”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因此,房屋登记程序应由申请人启动,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产权登记。
特此回复。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