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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帝都房产商不按合同结算房款、交房,合同为何成一纸空文?
2011-10-10 AM11:05:34 | 查看:
仪陇县房产管理局:我于2010年3月在金源帝都15栋3单元购买电梯房一套,签定合同时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补充协议仍是以套内建筑面积结算房款。合同中建筑面积预计为139.18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30.41平方米,共用部位与房屋分摊面积8.77平方米,而房管局实际测绘建筑面积145.53平方米,套内面积126.79平方米,分摊面积18.74平方米,算起来:套内面积减少了3.62平方米,而建筑面积增加了6.35平方米,分摊面积竟增加近十个平方米。按合同条款计算房款,房地产开发商(五源置业有限公司)理应退还买主房款九千多元,但房地产开发商(五源置业有限公司)却不按合同条款执行,坚持以建筑面积结算,价格却又是以签订合同时的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每平方米人民币2696.35元计算,要让买主补房款一万六千多,我四次去交涉都不予办理,负责人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置买主利益和人格不顾,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签定的合同竟然成一纸空文!作为小老百姓的我们,遵纪守法,安于本分,不欺骗,不讹诈,一心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保护百姓利益和权利的,但事与愿违、理与法背。我无法理解房地产开发商(五源置业有限公司)此种蛮横无理的做法和强权压人的行径。若要姑息迁就此种行径,试问老百姓如何安居?又如何乐业?仪陇县政府机关、建设机关颜面何存?中国作为法治国家,法理何存?诚请仪陇县房产管理局出面管一管,调查并予以监管,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金源帝都15栋楼业主 2011年10月8日
渠道答疑:

关于网民反映“金源帝都项目不按合同结算房款、交房并强要买主补款”一事调处情况的回复

仪陇在线网友:

网民发帖反映由四川五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源帝都”项目不按合同结算房款、交房并强要买主补款的问题已经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中已载明房屋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在补充协议中却载明房款以房屋建筑面积结算,并约定了房屋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2、该网民在网上反映的情况属于业主与开发企业的合同纠纷问题,买卖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望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认真察看房管部门监制的购房须知和注意事项,认真填阅购房合同条款,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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