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纪明珠房地产随意调整首付款比例

- 2011-05-29 PM07:46:29 | 查看:次
世纪明珠房地产公司通知第三期客户签正式售房合同时,由原来的首付50%(如按第一套房的话比例已经很高了)随意调整首付款比例,按揭客户提高到70%,住房公积金客户提高到60%。这是公司因自己原因没有办到银行按揭,又想尽快回笼资金,所以才出此“上策”。这样一来,商家把公司自己的压力分解到客户身上,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而且原来的《房屋认购协议》已明确了付款的具体金额,现在提高首付比例后将为客户增加3-5万不等的首付金额,商家这样做显然无视协议的法律效力,其诚信值得质疑!退一步说,按揭客户不能办到按揭,那么用住房公积金付款客户是能办到公积金付款的,公司又何必提高首付比例呢?这样既给客户带来不便,又使商家名誉受损,请商家负责人也思考此问题。请政府商品房管理部门核实办理此事,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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