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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规划配置在各安置小区。房管局作为建设业主单位,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抢抓进度、确保质量”,已相继完成了08、09年的建设任务,并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在相关部门的监督、配合下落实了分房工作,现大部分群众已入住。但09年建设在解放三安置区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地下管网、绿化亮化、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由其他部门组织实施,目前还没有完成,导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后部分群众暂不能入住。 按照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验收后,其建设成本须由审计部门经过决算审计后,报物价部门核定销售价格。目前,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正在审计核定之中,我局将严格按物价局规定价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入住时间先后不影响已确定的选房号,待相关工作完善后,我局立即通知享受对象,并及时入住。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