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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向仪陇质监站或长期在四川搞施工的技术人员工程师们咨询一下:我们四川省仪陇县是否没有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比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明确规定: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但我看遍新政的新建楼房中,似乎没有看到有按此规定施工的,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请有知情工程师们或质监站业内人士作个解释,还是因为其它原因或是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