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在四川省可以不执行?还是其它原因 - 事件投诉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门户首页 - 仪陇新闻 - 社区娱乐 - 分类信息 - 仪陇通 - 视频 - 仪陇房产 - 旅游 - 教育 - 文史 - 电话簿
全网搜索:
百姓心声
    特别申明:信息内容仅代表网友观点,作为新闻线索有待调查核实,不代表仪陇在线立场!

    《百姓心声》是汇聚民声的桥梁和纽带,请您文明上网,共享网络文明。凡在《百姓心声》中用侮辱、谩骂、造遥、诽谤等不实之词恶意中伤法人、机构或个人,传播反动、违法信息的,将按照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发贴人的法律责任。使用前请查阅行为准则!

百姓心声
|
信息报料
|
事件投诉
|
政策答疑
已有4086条报料信息

当你遇到烦心事、疑难事、不平事,请在此报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在四川省可以不执行?还是其它原因
2009-04-21 PM08:40:41 | 查看:

我想向仪陇质监站或长期在四川搞施工的技术人员工程师们咨询一下:我们四川省仪陇县是否没有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比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明确规定: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但我看遍新政的新建楼房中,似乎没有看到有按此规定施工的,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请有知情工程师们或质监站业内人士作个解释,还是因为其它原因或是偷工减料?

渠道答疑:

相关单位(个人)回应此信息,请联系我们的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进行渠道答疑!



仪陇在线客服电话:13350637600

QQ咨询:100637600 200637600 投稿信箱:service@637600.com

仪陇在线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蜀ICP备11008034号 公安备案号:51132402000004 本站律师:于跃帮保护未成年权益 举报电话:0817-5152199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