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手遮天!

- 2010-05-03 PM06:47:17 | 查看:次
县人大代表。石佛三村党支部书记朱某某在任职期间侵吞国有资金(计划生育款项含:一队朱某某一万元。李某某一万余元。四队杜某某一万三千余元。杜某某八千余元。朱某某。朱某某等共计人民币六万余元)。并在没有做任何生意的情况下购买金山花园住房门面个一套。解放二安置区住房一套。村上多个-任职人员工资私自扣留不发放,就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大力提倡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作为一方父母官的”人大代表“却做着不收礼不办事,村上不论大小工程任何一个有利益的地方都必须强行插一脚的违背党章党律之事。河坝淹没款。垃圾场赔偿款至今不发放。拿了打鱼人的鱼却一分钱不给,白吃白喝老百姓的这是一个什么人!!(村上正在筹备修公路,决策就在他们几个所谓的党支部的私有势力下产生)。这种事情不胜枚举,试问就这样的父母官。这样的人大代表居然可以得到政府的认可,这是政府的纵容还是个人行为??我们老百姓还有没法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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