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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新政镇香江公馆开发商与南充宏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狼狈为奸,采用不正当手段(不交物管费就不交钥匙,其余都交齐了的)要挟业主,强迫业主先交齐物业管理费才能交钥匙!请问:房管局和住建局的官员们,这种行为你们都不制止?我们当时还很幼稚地想,反正都要交,早交晚交都一样,可后来一们朋友出示了他们的收据后,我现在真不敢给他们交钱了!南充宏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宏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宏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宏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宏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强迫业主交2000元的入伙费,一年后无息退款,可别人早就到期了,业主去索要呢?它们就百般搪塞!不退钱!并且存在重复收费行为:服务费0.5元每平方米(没有休闲娱乐设施,没有正大门,凭什么收0.5元每平方米?物价局发文件了?)垃圾处理费第个月6.5元,公共能耗费:每月5元,装修管理费每平方米2.5元。建渣清运费2.5元每平方米。网友们,请你们支持我们的正当权益诉求,如果10天内相关部门没有作出相关说明和处理,我们就视为物价局给物业公司下发了收费文件,住建局和房管局没有对开发商的违规开发行为进行有效地制止和处理(没有正大门,高层与多层直接接拢了、五楼六楼不少房子开裂缝)。我们将在年关前到李仲斌书的办公室坐一坐,聊聊天,反正是你们这些狗杂碎先让我们不好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