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声》是汇聚民声的桥梁和纽带,请您文明上网,共享网络文明。凡在《百姓心声》中用侮辱、谩骂、造遥、诽谤等不实之词恶意中伤法人、机构或个人,传播反动、违法信息的,将按照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发贴人的法律责任。使用前请查阅行为准则!
看了关于对我省“参公”问题的埋怨,我想说两句,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欢迎嘲讽漫骂。公务员法最后一条规定: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中,经批准可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请注意,除工勤人员这句话。因此,我省制定的这个实施细则并无不妥。当然有人提到关于其他省份的文件中为什么工人也可以参照的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必须要从工勤岗位转到管理岗位且评定初级职称三年以上,这里有一个身份转变的问题,即是实现了由工人向干部身份的转变且评定了职称,说白了就是由工人向事业干部的转变,本来国家对以工转干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但是某些地方违规,或者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才使这种情况得以发生,因此仪陇的网友对别人羡慕也就不足为奇了。
本来,“参公”就是国家制定法律不严谨的行为,本来就是事业人员,为什么要参公呢?有人说,事业单位不具备执法主体,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执法,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了。我国行政法明确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事业单位,只要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完全可以执法,关键是看能不能正确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哪里是看你的身份是不是公务员嘛。我看有些公务员还不一定对法律多熟悉呢?有了“参公”的政策,好多事业单位跃跃欲试,都想自己的单位被批准。他们自己呢,也就实现了由事业人员向公务员身份的根本性转变。虽然名义上是参照人员,其实待遇和公务员完全一样,可以流动到其他机关,甚至还可以当上部门领导。比如在环境执法大队在批转参照前,完全是事业人员,要想调动到交通局财政局机关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是“参照”后不一样了,如果觉得本单位不好的话,还可以找关系托后门调到县委办,组织部等“要害”部门,甚至还可以当县长!现在纯事业单位不好混,又要实行聘任制,又要实行养老金改革,神经绷得紧张得很。实行“参照”后,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完全一样,多安逸。所以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热心“参公”了嘛。有些人纯粹就是靠关系进入的某些事业单位,或者是当兵回来就进入的,拿的也是个党校文凭,你说叫这些人去参加全省的公务员考试,哪考得起嘛?实行参照只需要假巴意思去参加个“过渡”考试,多安逸嘛。自己也省了麻烦,人事部门就卖“参考书”,组织所谓的考前培训,从中牟取暴利,你好我好大家好,何乐而不为呢?
为配合实施公务员法,国家出台了一些参公政策,但各地在具体运用的时候,就在乱整。不管啥子莫名其妙的单位也整个参照管理。像招商局和供销社(在大部分心中这个单位已经跨了,其实这个单位一直存在,待遇高死人,一天尽耍)这些纯粹就是服务部门,行政职能少得可怜,好像也要被批准参公了,这简直是让人哭笑不得,国家的政策完全被滥用了!
有些人考不起公务员,但又想进入这个队伍,怎么办呢?告诉大家,某单位如果很有可能被批准“参公”,且还没有上报之前,单位又有职位空缺时,他们就加紧活动,以事业单位到事业单位的平行流动的方式把编制占到(花钱请客行贿),等被批准“参公”之后,参加一个弱智都通得过的“过渡”考试,他的身份就变成公务员了!多好的一笔买卖啊,所以朋友们,如果你们又关系的话,就赶快采取这样方式圆你们的官员梦,赶上“仕途梦工厂“的末班车吧!(本人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学生,老家仪陇灯塔乡,欢迎多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