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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天看了仪陇网络电视台[今日话题——疯狂的坝坝舞]之后,不禁想起了风靡全国——扰民的“广场舞”来,心生感慨:仪陇新县城是一个刚刚建设的县城,目前在我们老家新政看来“坝坝舞”还挺时髦,但是,在注重休闲娱乐的同时也是否应该考虑今后它所带来的隐患?我们媒体在报道相关内容的同时应该多多的加以引导为主,而不是让嘉宾来现场说教——跳坝坝舞怎么怎么的好;现在可能感觉是”一道风景”,也许随着城市的发展今后会不会演变成“一种隐患”?当然不提倡禁止,但也不能去过分渲染。媒体可否想到将来的某一天,今天的“坝坝舞”会蔓延到居民小区呢?可否与相关部门探讨相关的预案呢?现在很多城市的“广场舞”已然演变成了“扰民舞”了,不知你们怎么看?【注:本人在上海就深受小区“广场舞”之害故有感而发/此文只代表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