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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县委:
我们曾经是仪陇县新政新南村的村民,特向县纪委申请核查以下情况。涉及贪污人员:{村支书-吴云安}{村长-吴宇君}
一:由于蓬安建经济电站后,导致新南村河滩地年年都淹没,蔬菜粮食被崇光,据我们到县移民办了解,经济电站是已经给村民赔偿了经济损失,面积是44699亩,但村民实际未得到一分钱补偿。
二:新南村村民照明用电从开始到现在为什么多次上户?又为什么以前缴上户费800元现在不减出?还有村民自建到电力公司上户,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不收,需要大队干部同意后才能缴纳上户费。请问何因???
三:新南村七对至十二队村民出资人平85元拉电,不知迁县是否赔款,但据了解六队以下几对都有赔偿唯独七对至十二队未赔偿。
四:前新南村村民投资人平30元修建新南村公路与桥梁{地处新南村三队}新南村村民未得到赔偿,不知迁县后是否赔款?
五:新南村村民修建公路从老城去南门到新南一队(龙神垭)三公里长宽约16丈,人均投资30元,还让村民义务投工多日,不知是否赔偿?
六:新南村村民修建提灌站蓄水搞自(栽秧)购买四至六寸直径铁管人均投资226元,新南村6队以下全都获得了赔偿,为何其余七至十二队未获得补偿?
七:新南村村民修建水渠人均投资60元,还让村民义务投工多日,用于十二队至三队(按以前村民惯例是反着数)从跃进五队至新南村三队。事后从国土局得知已对新南十二队至七队赔款205405万元(有依据)。六队至三队具体赔款数不明。此款用于何处?
八:新南村各生产队移耕地到新南村八队建农科队共有土地135亩(用于种植实验)另村医疗所占地3亩,共计165亩,迁县后土地不知何处(村民未得到任何相关赔款)
九:新南村小学有八个小学生班,幼儿园一间。另党员活动室(一栋三层一栋两层)未拆迁前有三个老队长(张国富吴显知杨云跃)丈量面积为1836平方米。不知赔款数是多少?也不知此赔款去往何处???
十:新政解放水库:由各大队移耕地而修建,新南村共移耕地415亩由于修蓄水池栽秧。后来由于水不能满足种植,于是另修提灌站。迁县时这些的耕地赔款去哪里了? 十一:国土局征用新南村村民土地:村民获得几千至一万八元一亩。不知为什么村民修建房屋需向国土局买七八万到二十多万一亩的土地费。村民想知道差距这么大?
十二:根据选举法规定,各生产队队长应由村民意愿选举,为什么是大队干部安排?
十三:新南村村干部利用职位之便乱报乱批低保名额与经济适用房,为何有的村民全家无论年龄大小都能享受低保名额(还是高标准)又为什么有的村民家里一个人也没有。请明查!!!!
十四:新南村村民迁县建房:现在已建一 二 三 3个安置区,为什么至今还未把新南村村民安置完?在安置区修房的住户是否有合法手续?村上三个干部是否多建住房?是否又将之倒卖?为什么还盗用死人名额组建房号。(以下情况只是已经公开的事情,不知是否还有其他…)1村支书(吴云安)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倒卖土地。如“益合公司”及“益合小区”共占地14亩,又在“一品江山”山东开发商扣留20亩土地用于投资地产开发等等…吴云安已换房1800多平方米,后经县委去掉一半,还剩9000平方米换房,将换的房以2500元一平米的价格全部出售。现在在益合苑还有几套房和门面,又购买两个砂石船在河坝经营,打桩机两台 等等…2村长(吴宇君)拥有六套安置房均在三个安置区中(他家四人)还卖掉了3个房号,另外他家的亲戚在他的安排下(如 舅子:刘平 老挑:张某某)在安置区10号楼获得住房(此二人非新南村村民,按理无法获得安置房)其次吴宇君在为多个地产投资开发,村民找他办事总找不着人。另借嫁女之机大办酒席一百多桌收款二十多万,在嫁女时隔一个月后其母去世又借机大办三十多桌。
同时村长吴宇君其妹出嫁外省多年,但现在还在享受新政本地低保并且拥有新南村的安置房 等等… 以上情况属实 请细查!!如不还新南村村民一个公道,我村数百人将继续上告,如若县纪委不予受理核查,我们将上报中央领导。望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