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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春晖路改造工程本应作为一个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但仪陇县建设局违法将该工程进行肢解,分为几个小工程,规避国家法律,践踏国家法律。我们请问这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程序违法,仪陇县建设局没有比选公告和比选规程,更没有投标业主的监督,由其单位宋刚的领导和其他几个人所谓的闭门审查资料,进行确定施工单位。我们请问他们是以什么标准和规则确定的施工单位,我们又是为什么被淘汰的??
我们提交资料时了解相关情况时,居然建设局一个叫宋刚的(门牌上写的总工程师)叫我们不要投:“竞争大,都是些关系”(我们有录音为证据)。我们在仪陇投那么多项目的标,这还是第一次居然负责的人能这样明目张胆的阻止投标人投标。我们请问是些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投标?这样投标有什么公平和公正??
经我们初步了解,2014年1月14日下午所谓的中选单位均是仪陇县建设局领导的熟人,他们根本没有公司,而是挂靠,更没有什么业绩,而我们正规的公司却被挡在门外,我们的实实在在的业绩宋刚等人却看不见。我们请问仪陇县建设局究竟有多大的胆量敢这样违法操作工程项目。
我们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强烈要求仪陇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立即查处相关违法人员,给我们给社会一个交代,并纠正仪陇县建设局的违法行为,重新公开公正招标。如仪陇县建设局将违法招标确定的队伍不进行纠正,我们将公开录音,并向省纪委实名举报。
20140114
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网友反映仪陇县春晖路改造工程比选队伍黑暗的情况回复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仪陇县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仪陇县春晖路改造工程比选队伍黑暗》的有关情况我们已知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春晖路建成以来沿途临街门面大多用于车辆维修、美容和洗车,人行道路破坏严重,影响到城市容貌。按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城建设指挥部及时启动了春晖路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2014年1月6日县城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升级改造工程由县园林管理局组织工人统一实施,整个工程所需的花岗石、商品混凝土均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县招监办、县发改局等单位监督下进行统一采购,工程质量由县质安站实施监管。不存在肢解工程和比选施工队伍黑暗情况,敬请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