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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乡党委书记杨大国为何一再违纪?
2013-11-28 PM08:22:20 | 查看:

大风乡党委书记杨大国为何一再违纪?

仪陇县大风乡党委书记杨大国,长期为大风乡梁桂村林品江等人充当保护伞,四处求情,威胁证人,并严重干扰仪陇县纪委办案,具体违纪事实如下:

一、为被受到党纪处分的林品江等人四处活动、求情、鸣冤叫屈。

杨大国在乡村干部会上竟然这样讲道:“这是有人在‘整人’”。并断言:凡是“整人”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真是奇了怪了,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情况,是一个党员被赋予的神圣的基本权利。并且林品江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今年6月20日是受到纪委通报处分了的,是受到陈珂书记在全县“正风肃纪”大会上点名批评了的。而这居然被杨大国书记称为“整人”!难道县纪委的同志也跟着你杨大国的“整人”吗?难道县委陈珂书记也会跟着你杨大国的“整人”吗?答案当然不是!究其原因,这可能是由于杨大国书记文化水平还不是很高,还没有将整人的含义搞清楚,弄明白,这也是他人生的一大悲哀,这个我们姑且就不计较,就原谅他了吧!但作为党员之间,眼看着本党同志由于文化水平低下而即将走向堕落,不能不帮助他。所以,作为几位党龄与你年龄相仿的老党员,本着革命阶级友谊,在这里告诉你杨大国什么叫做整人(不收你学费)。请用双手辦开你的双眼,看看什么叫做整人!什么叫做整人?编造事实、栽赃陷害、无中生有、诬告好人,这才叫做整人。连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你杨大国都搞不明白,怎配称一位合格的共产党员?怎配当一位乡镇领导?不知道你当初党校结业考试时,是走后门及的格,还是作弊及的格!也不知道上级组织部门在任命杨大国为大风乡党委书记时,是否考虑过他思想觉悟的高低!

而你杨大国所说的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举报人都没有好下场,是你在威胁举报人吗?是在暗示举报人将受到打击报复,受到谋杀吗?除此以外,我们不能做其他解释!

2013年11月28日,杨大国在大风乡乡村干部会上宣布,由在梁桂村换届选举中没有被选出的林品江代理村党支部书记。并说道:“受了处分又怎样?只要不是撤职处分,都算不上处分!”并接着说道:“有的干部不懂法,连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都不懂!”在这里,我们再次恳请上级组织部门考察杨大国的思想觉悟,并将杨大国送去做精神鉴定。因为凡是稍有常识的正常人,只要不是白痴,是很难说出这样荒谬的话出来的,更何况是在乡村干部大会上!

二、威胁证人,严重干扰纪委办案。

2013年11月5日,县纪委的同志到梁桂村调查,传梁桂村村会计陈太勇到乡政府询问情况。在这危急关头,杨大国暴露出了丑恶嘴脸,使足了官威,当着纪委同志的面极力呵斥陈太勇:“你把梁桂村搞烂了,你在‘整人’,‘整人’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上述话语在场的纪委同志可以作证!我们山里的人胆儿小,陈太勇战战兢兢地走到县纪委的同志面前接受讯问。在杨大国当面的威胁下,他敢说真话吗?

三、长期扣押县纪委对林品江等人的处分决定,企图瞒天过海。

今年6月20日,县纪委就做出了对梁桂村林品江等人的处分决定。但乡政府为了保护林品江等人,压着纪委的处分决定至今不在梁桂村召开支部大会宣布。连几个同受了处分的人,都只知道自己受了什么样的处分,而不知道其他人受的什么处分。保密工作可见一斑!

在处分生效的第10天时(即今年7月1日),林品江手捧优秀共产党员的奖状,怀揣着100元的奖金,兴高采烈地站在领奖台上,违纪负有重要责任的刘书高在鲜红的党旗下举起了右手。是优秀?还是有锈?是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还是不伦不类的混血儿?我们光荣而伟大的党啊,怎么在大风乡被扭曲成了这样?作为几位入党几十年的老党员无不痛心疾首!既然他们是优秀,就应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什么?是违法乱纪,还是贪赃枉法?请你杨大国回答!

在2013年11月22日的梁桂村党员大会上,一位张氏党员竟然这样说道:“管他的,我们村上的奖牌,本来就是买来的。只要买到了,我们也认账(这句话在党政委员的笔记中,应该有记录吧)!”妙哉!妙哉!党票我们毋须买了,但买个优秀党员称号,既可欺世盗名,又能光宗耀祖,何乐而不为呢?就等你杨大国书记挂牌开市,我们一定光临,前来捧场!

四、梁桂村村干部严重违纪,杨大国难辞其咎。

仪纪综(2013)58号决定认定,林品江等人违纪违法的行为中,其中违规收费的69250元,用于乡领导来村检查工作时的生活费开支。这些乡领导来梁桂村检查工作是吃的龙肉还是凤肉?要花69250元来办招待?这还仅仅是村上小金库开支的生活费,村账乡管所开支的生活费还不知道有多少!其它巧立名目的各种“费”还有多少,更是不得而知!

如果这事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我们可以原谅。但我们梁桂村是一个国家级贫困村,还有很多人没有脱贫,还有很多人在接受国家的扶贫资助,用这笔钱能够资助多少个失学儿童进校园啊!

话说回来,乡领导下村检查工作吃个饭也是人之常情,这个我们也可以理解。但这69250元的生活费,是吃的龙肉凤肉,还是生吞的金条?你也不怕你吃这么多,第二天便秘拉不出来屎哦!

如果这69250元没有被吃完,那这其中的猫腻在哪里?这69250元的“生活费”是村干部用来买官了,还是落入了某些人之手?还是二者皆有?这白纸黑字的发票是被纪委作为了证据的,是赖不掉的。难怪杨大国要为他们四处奔走呼号,到底是为了保他们,还是保自己?不得而知!

五、导演了一场恐怖的、惊心动魄的、至今令人感到后怕的梁桂村支部换届选举!

2013年11月22日,梁桂村召开支部大会,继续上次没有结束的选举会。由于第一次选举会(2013年11月15日)没有被选出的林品江由于害怕再次落选,尽管乡上21日派了大批干部进村四处游说,但仍不放心。

首先在选票上,违法地取消了由9位党员投票产生的候选人(当天参会党员到场17人,1人投票)。为了能够让此次会议选出他们理想的结果,他们可谓是煞费苦心,派了8位男女大将。因为他们认为有“坏人”捣蛋,所以对各个参会党员虎视眈眈!二十多平方米的会议室三步一哨,五步一岗!各路大将各就各位时,会议主持人突然宣布15日的选举程序有效。既然15日的选举有效,那为什么又要违法地取消由9位党员投票产生的候选人?这不是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吗?

会议主持人问是否可以召开选举会时,很多党员根据梁桂村的实际情况,合理合法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时,照相机的闪光灯就会不住地闪烁;会议中途参会党员撒尿,他们都会派人跟踪监视。这哪叫开选举会,还有什么党的民主制度可言?

我们梁桂村穷乡僻壤,山里人,胆子小。参会党员哪见过这阵势啊,尤其是提了意见的党员,怕万一公安局抓人!跑吧!于是大家你一个,我一个,胆战心惊地有6人溜出了会场。但最后还是有三人反对,虽然发了选票,但没叫大家投票,选票又收回去了,选举会只得草草收场!

六、非法动用警力审问参会党员,给党员们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2013年11月26日,大风场当场。乡上请来了日兴派出所曹教导员,开着警车,在乡政府工作人员刘锐、张道明的带领下,对参加支部大会的共产党员陈国学、陈太勇、陈太全、张显明逐一进行审问。消息迅速传遍了大风乡及乐兴乡,都说他们几个党员在大会上提了意见,被公安局抓走了,严重地侵害了党员们的名誉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几位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讨论问题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何罪之有?梁桂村召开支部大会,是在乡党委、政府的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监督下进行的,又没有发生杀人案件、恐怖袭击,大风乡党委为什么为什么会动用警力,使用专政的手段来对待自己的党员同志?我们党员提了意见,怕你们,战战兢兢地跑了。惹不起,躲你们都不行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大风乡党委书记杨大国严重地违反了党纪国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第六条,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我们请求上级党组织给予杨大国应有的处分。否则我们将联名上告至中纪委!

杨大国死保林品江等人的原因,我们也将继续爆料,敬请期待!

 

渠道答疑:

关于“大风乡党委书记杨大国为何一再违纪”舆情回复

舆情反映:大风乡杨大国同志为梁桂村支部书记林品江等人充当保护伞,四处求情,威胁证人、并严重干扰仪陇县纪委办案、长期扣押县纪委对林品江等人的处分决定、梁桂村村干部违纪杨大国难辞其咎、导演了一场恐怖的、惊心动魄的至今令人感到后怕的梁桂村支部换届换选举、非法动用警力审问参会党员,给党员们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等。

舆情回复:

2012年梁桂村有群众向县纪委反映梁桂村干部林品江(支部书记)、刘书高(村主任)等人在财务和村道公路建设上有严重违纪行为,在收到举报后,县纪委立即派调查组到大风乡梁桂村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调查和取证,于2013年6月20日作出了处理决定,结论是:给予林品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太勇党内警告处分。在案件调查期间,县纪委独立办案,乡上最多提供办案条件,既未参与办案,也未干扰办案,更没有保护被检举人。

然而,县纪委作出的结论,检举人不予认可,继续反映问题。最后县纪委组织交通局、村社干部和检举人等到现场实地踏勘测量,对梁桂村村道公路建设里程、国拨资金做了定论,但检举人仍不认可。2013年11月5日前后将县纪委调查人员、调查结论与他自认为的事实反映在几家网站上。

之后,时缝村党组织换届,梁桂村召开了两次党员大会,但村支部换届均未成功。具体情况是:在村党支部换届各项程序准备就绪的情况下,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一次党员大会,梁桂村实有党员28名,长期外出党员9名经大会讨论不计入应到人数,实到17名,实到人数已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召开会议。

梁桂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正式候选人是4人,即林品江(支部书记)、饶强(普通党员)、陈俊(普通党员)、唐秀兰“(大学生村官)。在完成规定程序后,选举结果是:唐秀兰获赞成票9票,饶强获赞成票8票,林品江获赞成票7票,陈俊获赞成票7票,张显明获赞成票7票,陈国学获赞成票5票,林品贵获赞成票1票。

选举结果中只有唐秀兰同志获得赞成票9票,超过半数,其余6名同志获得的赞成票均未过半,并且选举结果中除4名正式候选人外新添出了3名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候选人数超过差额人数的,报乡党委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再行选举,所以当天的选举暂停。

11月16日,乡党委派出了两个工作组对参会的17名党员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一是梁桂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宣传动员情况是否到位;二是选举程序是否合法;三是有没有贿选行为;四是对支部班子成员的评价及建议。经查,梁桂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宣传动员工作到位,在家的个别党员因事、因病虽未参加会议,但都知道支部换届工作的政策和相关要求,大家认为当天选举程序合法。鉴此,乡党委研究决定:梁桂村党支部11月15日第一次的选举有效,唐秀兰同志当选梁桂村党支部委员。其余6名同志经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按照仪委组发﹝2013﹞52号《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中的选人标准“原则上,继任的年龄不超过62周岁,新任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要求,获得选票的另6位党员中林品江(生于1955年9月,现年58岁,现任支部书记)、饶强(生于1971年5月,现年42岁)、陈俊(生于1985年3月,现年28岁),经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以上三人为梁桂村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乡党委决定于11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第2轮选举。11月22日,为了使梁桂村党支部换届第二次选举更公开、透明,党委安排了6名工作同志到梁桂村组织召开了第2轮选举,工作同志带上相机对整个会议进行了全程拍摄,目的是为了留下相关信息资料。

当日,梁桂村实有党员28名,长期外出9名,经讨论不计入应到人数,实到19名,可以召开会议。会议议程是:一是针对梁桂村的具体情况,对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就指导思想、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再次做了动员;二是对11月15日的选举情况及党委研究结果做了通报,肯定了第一次选举有效,宣布唐秀兰当选为梁桂村支部委员;三是讨论通过梁桂村支部是否继续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在讨论中有个别党员提到村级财务未公布,村道公路建设里程和收款有问题,现任村干部受纪律处分不知道等诸多问题,现任支部书记林品江就村级财务进行了公布,并就村道公路建设有争议的问题作了说明,也对自己受的纪律处分作了通报。会上,有个别党员提到前几届干部经手的问题,现场未能作出解答。最后进行表决:12名党员赞成继续进行选举。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会议决定继续进行选举。

当选举程序进行到讨论《梁桂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时,有一名党员曾说:“我还是要求村上公布了账务后再选举,如果你们要选举我就不参加了。”然后他就走了。当会议程序进行到再次清点人数拟发选票时,经清点有6名党员无故离开会场。当时,会议主持人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和乡党委领导,由于有6名党员无故离场,导致实到人数只有13名未超过五分之四的规定,无法继续开会进行选举,第二次会议不得不终止。

为了使以后的选举会议正常进行,不再出现无故不参加会议、会议中途无故离场等现象发生,11月26日,乡上恳请了派出所同志到乡,目的是找那些无故离场的党员了解情况、进行约谈和告诫。是日,对中途离开的党员进行了约谈和告诫。

综上所述:

一,大风乡党委及党委书记杨大国同志未充当任何人的保护伞,坚持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依法依纪处理。经县纪委调查梁桂村现任支部书记林品江违了纪,负主要责任,应给予处分,专业会计陈太勇(中共党员)违了纪负次要责任,应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党委政府未作任何庇护,完全服从纪委的处分决定。

二,未干扰纪委办案。在去年和今年11月5日左右,县纪委在调查梁桂村干部中,都是由县纪委独立办案、调查取证,乡上只提供了办案条件。而且,县纪委做出处理决定之前,是要经过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乡上谈不上干预。

三,长期扣押县纪委对林品江等人的处分决定不实。在县纪委做出处理决定后,乡纪委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把处分决定和通知送达到被处分人手中,在召开选举会时,林品江本人也在党员大会上做了宣布,并且在正风肃纪和村党支部换届动员期间也向个别党员介绍了县纪委对梁桂村村干部的处理决定。在支部换届时,有党员向上级咨询“支部书记林品江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是否可以做候选人”,根据仪纪发﹝2013﹞15号《中共仪陇县纪委关于严肃村(社区)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文件中的规定:“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不足一年、撤职处分不足二年、留党察看纪律处分期满不足二年的,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乡纪委也曾向反映的党员做了相关说明,认为林品江是符合做候选人条件的,谈不上党委及党委书记杨大国同志对其包庇。

四,反映村干部严重违纪,党委书记杨大国同志难辞其咎问题。干部违纪乡党委应该承担一定责任,那是由于党委教育不到位,放松了对干部的管理,但绝不是放纵其违纪。其中反映县纪委处分决定中认定收取的房屋规划费、土地占用费及公路维护费三项共69250元,主要用于该村购买种兔、兔笼和其他开支,并不是网上所反映的“只用于生活开支或落入某些人的腰包”。

五,梁桂村支部第二次大会是正常的、合法的,并不是网上反映“恐怖的、惊心动魄的、令人后怕的选举”。前面如实陈述了整个会议过程,有会议记录和在场的16名党员的签字,乡党委派了6名工作人员,而不是网上所反映的8名,带相机拍摄,是为了让选举更公开、更透明,更能获取有效的信息资料。

六,网上反映“在选票上违法地取消了由9位党员投票产生的候选人”一论是错误的。11月15日第一次投票选举有效,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唐秀兰同志当选为支委委员。由于除原正式候选人3名外,新产生了3名候选人,按照规定,应重新按程序进行讨论、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再进行选举,所以第一次会议投票后会议要终止。第一次投票产生的6名候选人经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其中有3人不符合条件,3人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原因前面已陈述)。

七,反映“非法动用警力审问参会党员”问题。梁桂村党支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个别党员无视组织、无视组织原则、无视组织纪律无故离开会场的情况下,叫派出所同志来进行调查了解情况,进行约谈告诫,有两名党员是在自己家里进行调查了解的,另两名党员是通知到乡政府办公室进行调查了解的,而不是到派出所的审讯室进行审问。

最后,大风乡党委在这里陈述:对大风乡全体党员干部,无论谁违纪违法绝不姑息迁就,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并且对梁桂村的财务问题已派工作组进行清理,即将给群众一个明白。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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