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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垭中心医院医疗过失导致
2013-11-24 PM10:08:36 | 查看:

诉病人多脏器衰竭的投

尊敬的仪陇县人民政府领导:

我名俆     建,男,40 岁,柳垭场镇经商,弟名徐发明,男,34,岁,重庆市璧山县经商,现户籍龙桥乡高观庙村8社村民。我父亲徐坤伟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在户外劳动时被野蜂蛰伤,我在柳垭镇经商接到家里电话后,立即到柳垭中心医院医生胡天文处寻求治疗方法,胡医生开了季徳胜蛇药片口服,并说必须住院治疗,我立即骑摩托车回家将蛇药片服下后将父亲送到柳垭中心医院,住院部医生李辉祥接诊并治疗。入院后,李医生只是给输了液,未作任何检查,未告知父亲病情轻重及住院期间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不良后果,也未签具任何知情同意书,当天输完液后就回家住了,走时医护人员也未叫留院观察。晚上父亲讲全身疼痛、恶心呕吐、吃不下饭,病情加重。9月14日(笫二天)我给李医生讲昨晚父亲病情加重了,才查了一个血常规及电解质,未作脏器功能检测(如肝功、肾功、心肌酶等),输完液后又回家来住了。父亲病情继续加重,全身发肿,皮肤发黄,腹胀腹痛,小便减少,痛苦呻呤,一家人着急万分。9月15日(笫三天)我找到李医生询问父亲病情恶化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医生叫去作B超检查,李医生看了B超检查单后说是结石引起的,我说结石为什么出现全身发肿发黄,李医生也说不出原因。父亲病情越来越严重,李医生既找不出原因,又不请示医院领导及上级医师会诊,也未叫我们转院治疗,继续给父亲开药输液。我感觉父亲的病情不是李医生所说的那么简单,一边给父亲输液,一边准备钱,于9月16日一早办理出院,转到仪陇县中医院治疗。中医院医生立即安排作了相关检查,肝功能、肾功能、心肌酶、血常规等各项指标惊人,高出正常值几十倍,医生告诉我父亲病情危重,处于多脏器衰竭阶段,随时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转院作透析治疗,看有没有一线生机。于中午12点多急诊转入南充市中心医院,医生询问病情及查看了仪陇县中医院检查报告单后,立即安排住院作透析治疗,并告诉我们父亲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叫我们作好思想准备,我们只有报着赌一把的态度了,横下一条心给父亲治疗。住院期间病情反反复复,入院前十几天靠透析、输血、吸氧治疗维持生命,经过医护人员精心抢救,总算保住了一条生命,目前仍存在肾功损害,住院时间长达50多天,一个多月来,母亲整日以泪洗面,一家人在痛苦中煎熬,给全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创伤。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究其原因与父亲在柳垭中心医院住院期间,医生未尽职尽责,耽误病情,延误治疗密切相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院管理松懈,医生医疗安全意识淡簿,违反医疗操作规程,不按相关规定管理病人,不履行告知义务,亦不签具知情同意书,医院疏于管理,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二、医生未尽职尽责,玩忽职守:由于该医生责任心不强,医疗技术水平差,对自己所管病人病情、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转归不了解,所以也就谈不上履行病情告知义务。对病人出现病情加重后自己不能作出判断,既不请示上级医师会诊,也不叫病人转院治疗。病人自动转院后,还在出院证明写上病情好转等文字,令人费解。

三、蜂毒毒素强,重点是对脏腑功能的损伤,重者导致脏腑功能衰竭而死亡,住院期间,为什么不给病人作脏器功能检测,不知道医院有无这些检查设备,如无法作这些检查,为什么不抽查到其他医院检查? 或转院到条件好一点的医院治疗呢? 如果能早期发现,加上药物控制,病人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明显的不负责任,视病人生命为儿戏的典型表现。

四、治疗方向及用药不当:由于该医生不知道蜂蜇伤后对人的危害性,治疗及用药方面未对心、肝、肾等重要脏器进行有效药物保护及监测,最终导致多脏器衰竭而不知, 还自欺欺人地说病情好转。

五、耽误病情、延误治疗:病人入院时间长达3天,未得到有效的治疗,未及时发现脏器功能损害及釆取相应防范措施,如果不是病人家属高度重视,及时转院,病人肯定会被李医生医死在医院,酿成更加严重的医疗事故。

从以上事实可见,医院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以及严重的医疗过錯及过失,根据《执业医师法》笫 一章第三条,第三章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条,第五章第三十七条《侵权责任法》笫 二 章第六、第七、第十六 条,第七章第五十四、五十五条;《医疗事故处罚条例》笫 一 章第二、第四条,第二章第十、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要求柳垭中心医院赔偿。 住院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医疗费及营养费等。

对于我的诉求,请相关领导申张正义,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使习总书记倡导的“关心关注民心民生”指导思想落在实处。

 

申述人:徐    建     徐发明

                                   联系电话:徐    建13990885072

徐发明13640562588

2013.11.7

 

                                                                                       

关于柳垭中心医院医疗过失导致

病人多脏器衰竭的投诉(续Ⅰ)

我们兄弟于11月7日到柳垭中心医院找了唐 院长和许院长,递交了上述材料,希望能得到院方的合理解释。唐院长看了申诉材料后,说不知这件事,也不了解住院部对该病人的治疗情况,先调查了解一下。唐院长很没有耐心,说我们现在很忙,下周才有时间,然后约定11月11日上午见面,给我们明确的答复,同时还要求我们带上有效证件!

当我们抱着极大的欣慰于11月11日上午去找他时,却不见其人,四楼办公室的门紧锁着,也找不到联系电话,多方打听也没有人愿意告诉我们,他们说只有短号,没有长号,后来我们找其他人才问到唐院长的电话。然后给他打电话说他在外检查工作,有可能三四天后才会回来。电话中没有给我们一个说法,还说我们医院没有责任,不要来找我们医院,你们去上诉吧!我们是公办医院!对于之前的约定不如期履行,如果即便有特殊情况或急事,也应该事先知会,可以安排其他领导见面处理,或者另行协定。作为一名领导,言而无信,同时拿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却不为老百姓办实事,一再推脱,这不是在逃避事实,逃避责任么!同时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救死扶伤,解救病人疾苦的医心医德何在!

之前为医治病人,我们已花销了不少的钱财,耽误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耗费了我们一家人及亲属的大量心血,病人已得到基本救治,但还需后期保养。同时毒素引起动脉瘤,可能随时破裂,危及生命,还需手术治疗,我们已无能为力了。他们等得起,我们却不能等!他们没有时间,我们老百姓却要生活!

他们这样拖着,避而不见,也不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衷心恳请上级领导明察,为病人减轻痛苦,为老百姓真正办实事!

 

                                                                                

申述人:徐    建     吴翠容      徐发明        王虎珍

徐    悦        徐   欢        徐   诺

徐坤伟        许尔成  

2013.11.12

 

关于柳垭中心医院医疗过失导致

病人多脏器衰竭的投诉(续Ⅱ)

柳垭中心卫生院这样拖着,避而不见,也不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于11月12日上午到县卫生局递交了上述材料,起初局领导解释说医院也可能有误诊等等可能的情况,当我们问到为什么毒蜂蛰伤导致病人病情转重仍没有引起重视,当结石医治,以及出院时还给出好转的结论时,他气愤地说下面的医院简直是乱搞,然后把此事交给了执法大队处理。执法大队的同志说我们有时间再下来。

      也许各位领导同志的事情很多,可能也很忙,但是我们的病人已经痛苦了两个月时间,目前的状况很不好,一是需要复诊,二是后期的动脉瘤手术治疗,不知又会有多大的痛苦在等着!病人一家及亲属已经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不知还有多大的压力和负担在等着!更何况我们上有老下有小,为此已经耽误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损失已经就够大了,如果让我们等的时间越久,我们的损失就越大!这些损失又该谁来弥补!????

     我们又盼来了11月14日,县卫生局的同志下来进行调解,但也没有说道具体的事情上去,无非是为医院推脱或减轻责任!实际上对我们来说是于事无补!

 

 

 

 

 

申述人:徐    建     徐发明

                                   联系电话:徐    建13990885072

                                                                                            徐发明13640562588

 

                                         14

2013.1关于柳垭中心医院医疗过失却逃避责任

弄虚作假伪造病历的举报

尊敬的有关上级领导:

我名俆     建,男,40 岁,柳垭场镇经商,弟名徐发明,男,34,岁,重庆市璧山县经商,现户籍龙桥乡高观庙村8社村民。我们的父亲于9月13日被野蜂蛰伤,送进柳垭中心卫生院,没有确诊而一再延误病情,导致病人病情加重,到县中医院复查已非常危急,无力救治而建议马上转至南充市中心医院,时经两个月左右,病情才得到基本控制。

当我们从南充医治回来,找到柳垭中心卫生院理论的时候,他们一再躲避或推脱,院长关门,以检查工作为由不见面,为什么????????

我们分析,柳垭医院为了躲避或推脱责任,有弄虚作假、伪造病历的嫌疑,我们目前能提供的依据是:

一:从时间上拖:我们是11月7日去的,协商到11月11日见面,然而从11日开始躲避。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找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县卫生局,我们说明情况后,局领导都感到震怒,说下面简直是乱搞!庚即安排县卫生执法大队处理,县卫生执法大队的同志说有时间就下来调解(于11月14日到柳垭)。这之间已经过去了六天多,给他们弄虚作假、伪造病历提供了充分的时间和空间!

二、医院和医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病情告知书上本人及家属未签字,离院责任书上本人及家属未签字,检验报告单无医生签名。在病例的后面添加的病人及家属未签字说明。

三、毒蜂蛰伤是入院的唯一因素,医生就连蛰伤的地方(有多少处)都没有弄清楚(病历上第一次即9月13日是多处,9月14日是7处,而南充中心医院显示的是50-60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又如何对症下药???????????

明知毒蜂蛰伤而且多处可能引起肝功、肾功异常,根本没有引起重视,第一天没有检查,第二天也没有相关的检查数据,有些检查项目应该是后来添加上去的。比如9月14日同天两次检查的编号不同;化验结果与检查项目不符(有些检查项目在化验结果当中没有显示出来);检查项目与出院费用清单不符等等。并且柳垭中心卫生院为了逃避责任,伪造的病历上9月14日检查显示没有多大问题。我们于9月16日转院后,出院证明上还写有“好转”字样,马上转入仪陇县中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有些数据已超出正常值的几十倍,已被拖到多脏器衰竭的程度,情况非常危急,仪陇县中医院要求马上转院,我们又立即租车去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也及时安排治疗,并出了两次病危通知书,检查结果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差距么?????

在治疗上严重不负责任,避重就轻,明明是毒蜂蛰伤,却当成结石医治,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拖越严重,如果无力治疗,可以进一步会诊,明白地把病情告知病人家属,或者建议转入上一级医院。我们不及时转院,病人就可能被延误误诊而死在医院里了!

四、病历上的内容前后矛盾。病历首页记载为外科8-18床,而出院证明书上为内科8-18床。年龄描述4处不同:病历首页为66岁,出院证明书上为69岁,费用清单上为67岁,彩超报告单上为68岁。

五、病历上的内容与处方及出院费用清单不符。每日用药,用量与实际处方及出院费用清单上的费用不符(比如地米的用量、规格、价格三者不一致)。

五、出院费用清单与护理记录不符。住院三天的病历显示不严重,却要求Ⅰ级护理,也是按Ⅰ级护理收费,但护理记录不祥,第二天仅上午和晚上两次,第三天仅上午两次。

六、拒绝给我提供病历。我复印的假病历是在县卫生局领导督促之下得到的。

上述事实足以证明,医院给我提供的病历是伪造的。如果没有一点问题,可以不承担责任,为什么不敢坐下来面对面交流,而要一拖再拖并躲避呢???为什么不敢堂堂皇皇的拿原始真实的相关资料,让相关人员明鉴?????

我迫切的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还我们一个公道!!!!!

举报人:徐    建13990885072

徐发明13640562588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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