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新政滨江小学斜对面顺发五金店出言伤害顾客不说、还大打出手。
由于我家装修房子在顺发五金店买的划玻璃的钢刀,上面螺丝出了点问题,
我就拿去顺发五金换,我是10月8号下午18点买的,准备第二天用的东西,
10月9日工人用的时候发现上面螺丝有点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我就拿上准备去换
个螺丝或者换一个好的。到了店内,我(今年23岁由于爸爸在外打工自己一人和亲戚在家装修房子)拿给女老板娘(老板娘40多岁,身材偏胖)看,女老板娘说:你昨天买的东西,今天才拿来换?我说:我是昨天下午18点过来买的,第二天准备用的时候看到上面螺丝出了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所以我发现了就拿来换。老板娘说:我卖给别人的都不是坏的,偏偏卖给你就是坏的了?老板娘还说:真的是遇到你这种人了。我就非常生气,本来就是你卖的出现问题就应该给我们换?又不是我整烂赖到你换?本来就20来块钱的东西,如果你语气好我给20块钱再买一个也不存在的事,就因为老板娘的这句真的是遇到你这种人了,我跟老板娘发生了争执,在争执的时候她家玻璃就被打了一个洞,老板娘就大打出手,把我打了,脸也被抓烂了,她40多岁还偏胖我23岁能打过她?后来热心的人报警了,我们就都去了警察局,她打电话喊来很多人,还找了很多警察局的熟人,在录口供的时候,老板娘说她的黄金项链不见了,要求我赔偿玻璃烂了,一张玻璃600元一张要求我赔偿,开始喊我赔偿3000,我没同意,后来又说喊我赔偿2000,(中途老板娘把项链的单据提供给警察,买来项链3000多,)其实她的项链根本就没有掉,她自己藏起来了,后来警察局人的协调赔偿1200元,老板娘也同意了,如果是你的项链真的不见了,你觉得1200元你能买个什么?我还是不同意赔钱,我是受害者反倒还要我赔钱,去了派出所录得口供跟我这上面的完全不同,老板娘根本就没有要给我换货的意思,结果去了派出所,老板娘给警察说的是:我要给她换呢,我说喊她等我老公回来了再给你换。真的是奸商,我23岁没经历那么多,我也不会玩心计,我一直不同意赔钱的,警察说我不赔钱就拘留我,我一个女人家我能怎么办?我就打电话给我外婆,喊外婆给我送钱来,外婆非常生气跟警察理论,警察大吼大叫的说:信不信我把你们全部关起来,一个老人家,在派出所为了自己的孙女,就受到这种待遇,我外婆70多了,一个老人家,警察也要关她?如果要关她请把我的命拿去,派出所,滥用职权,胡乱关人?天理何在,王法何在?我怕真的把我外婆关起来,我就把钱给了,和外婆一起准备回家,临走的时候,老板娘居然还喊来了黑社会的人,难道是还想把我们怎么样不成?我就和外婆胆战心惊的回了家,自己也同样是受害者,为什么就这么惨无人道?自己的家乡从小长的大的家乡,现在成了奸人横行霸道,他们是上面有人。我们只能是被宰的羔羊。“我真的感叹这个没有贪污的社会、没有受贿的社会、为人民服务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