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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家跟村子里一家人一起买了五福镇镇上的一套两楼一底的房子(总共是3层)。三层房产证全部都有。那时候没有分户, 产权全部办在他家头上。 2012年由于看到国五条下来了,我们两家就商量分户。 房产证办下来了,去分国土使用证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
国土使用证里面有个小图,是修建房屋时的占地面积图。 在图的的右下角里有几个小字 "砖混2/11.50"
国土局的人告诉我说这套房子只有两层, 砖混2就是砖混结构2层说“第三层是你们的加层,而且没有办理加层手续。现在必须去补一层税,大约300-400一个平方。”
我们房子室内建筑面积是94.40㎡就等于3万多。 最关键的是:办理房产证必须要有国土使用证。按他们说的国土使用证上面显示的砖混2 就是两层,那么第三层的房产证是怎么办下来的?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卖家手上也是三层房产齐全的。
我们找到当初卖房子给我们的人,他说那时候他们是交给我们镇上房产国土那些人办理的。而且他们是拿了三层房子的税。这中间到底是怎么的? 我不敢妄加推断。
我们现在怎么办?求助,房管局、国土局解答群众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