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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我是一位仪陇县双胜镇王家庄五社的工民,这么年来我家一直没有过低保,也不知道我家条件够不够吃低保,在这里我想领导请示一下,我爱人(妻子)这么多年来一直支气管炎.肺结核,无劳动力,我的身体也不太好,五年前我也得过肺结核,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起来,两孩子现在即将临近初中,我也没什么技术,力气也小,领导我妻子够条件吗?如果不够条件的话,能告诉我要什么条件吗?在这里我象你说声,谢谢!我看我们这里该吃低保的没吃上,往往全是有关系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一、享受条件 (一)城市低保 一是当地非农业户口;二是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农村低保 一是当地农业户口;二是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低保保障标准 (一)城市低保 南部县150元/人•月,仪陇县145元/人•月,其余县、市、区为140元/人•月。 (二)农村低保 9县、市、区均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年人均收入700元以下的。(目前农村低保处于初始阶段,暂时采取经村民评议,选最困难的人员确定为低保对象的办法实施)
三、工作原则 本人申请,入户核查,三榜定案,属地管理,收入补差,按月发放,动态管理,举报必查。
四、申报程序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经入户核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审核,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不直接审批。
五、申请低保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收入证明; (四)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同一地方的,在共同居住地提出申请,并提供其他成员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