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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我到新政来办事情,看到县检察院门口停了一辆大大的警车,相当的拉风,等我回头看了一下,才发现这车子倒拉风了,就是停错了地方。你千不该万不该停到人行道上,万一盲人过路把你高贵的车子刮了,怎么办呢?到时候又要纳税人的钱去修补。
各位网民朋友:
因我院办案工作区安全通道正在施工中,当日在办理一案件时,为了把犯罪嫌疑人安全带到办案工作区,办案警车占用了人行道几分钟,特此说明。
仪陇县检察院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