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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仪陇县人社局领导:
您们好!我是贵局领导下的一名普通职员。细看了仪陇县历年的事业单位招考公告,都有如下要求“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7、仪陇原在职在编辞职辞聘人员、公开招考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对此我也专门电话咨询过贵局办公室,也得到了证实(回复:招考要求是为了吸纳更多的社会人才,而并非是事业单位人员间的内部流动)。这本无可厚非,在其他部分市县事业单位招考,也有类似的要求。但细想来,如果我现在已经是事业编制人员,对自己当前没有准确定位、想追求更好的职位来提升自己,方法除了自己参加考调或创造其他隐性条件,似乎无路可走......即使自己自愿辞职,也得等到五年后才可以报考?个人认为,这可能对于长期想服务家乡的有志青年略失公平,他们是想换而换不了,想报而没有资格。这也违背招考公告“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望人社局领导能斟酌考虑个人上诉请求。谢谢领导平时对我们的指导与关心。
望回复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