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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您所在街道从事货物销售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属于仪陇县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管辖。按照工作要求,城区税务分局从今年3月份起,对全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进行了核定,在定税过程中,该分局税务人员分行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典型调查每户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均通过了电子定税(省国税局电子定税系统)、集体评议和上级核准,并且在县局征收大厅进行了公示,同时,坚持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场所面积、房租、雇佣人员、经营地段、经营品牌等因素作为定税参考数据,基本实现了个体税收征管法制化、税额核定程序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征管档案规范化的目标。通过我局相关人员的调查,未发现您反映的税务人员违法违规情形。
同时,该分局还将继续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合理调整核定税额,做到定税的公平、公正、合理。如果您对以上调查情况还有疑问,请与仪陇县国家税务局监察室联系。电话7217251,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11号国税办公楼7楼监察室。
仪陇县国家税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