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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你在《仪陇新闻网》之“有话网上说”栏目内反映“水岸新城景尚物业乱收费”的几个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调查,“水岸新城”项目未经房屋综合验收,开发企业就将物业交付于仪陇县景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该物业公司向业主所收取费用中,一是 “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证费用25元”属乱收费项目,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由开发企业无偿提供;二是按合同约定业主应交纳 “建筑垃圾清运费200元”,若合同未约定则不予交纳,建筑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三是物管费是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收取,收取标准为“住宅0.45元/平方米、非住宅0.90/平方米”;四是所收取的装修管理押金,将按照《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约定予以退还。
目前,我局已责成“水岸新城”项目开发企业和仪陇县景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落实整改,并责令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费和管理,该公司现已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并作退款。
特此回复。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