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车安全系万家

- 2011-12-25 PM03:52:00 | 查看:次
今天在贵网看了一些关于校车安全的报到很有感触,就我县目前的现状,所有使用校车的教育机构虽然不能一下子全部购置使用标准的校车,但只要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共同担责,制定符合在此过渡期的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在用校车和驾驶人员,把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我想我县的校车安全工作是完全能做好的。下面介绍一则外地校车管理办法的报道供参考:“甘肃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敲响了校车安全警钟。11月19日,咸阳市秦都交警大队联合秦都区教育局与辖区35所中小学、幼儿园及37辆校车司机签订了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保障校车出行安全,此次签订的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校车车辆和校车驾驶人的要求,核准载客人数少于7座的车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尤其微型面包车一律取缔,不得接送孩子。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校车驾驶人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以及符合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等要求。此外,校车接送学生前,管理人员应当查验校车安全状况等,校车接送学生及照管人员数量应当以校车标识牌核载人数为上限,不得超载。采访中,一些家长对校车安全十分重视,但却透出一丝无奈。“说实话,我们也不知道幼儿园的校车有没有注册,是否合格。”有家长认为,学校及幼儿园管理方应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校车的绝对安全。也有家长表示,作为家长一方,也要从近来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不要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我们必须坚定:“人是决定一切成败因素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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