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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上看了一启遍。我曾参加部队演习,看后有以上几点总结:个人意见,只供参考:
1、处置导火线
既然在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应该是学样某个别家长,因不满学校对其子女某些事件处理不公,加之其家长又蛮不讲理。于是伙同社会人员而制造事件。
2、整个过程:逐级申报制度能体现但没有完全地表现出来。只是通过广播经市批准。主要是作业场所设置不符合演习规则。
(指挥所设置)-通讯交通场所设置-应急救援会议(包括接申报后的会议,事态的严重性考虑、即是否报上级,该哪一级的体现)
3、没有体现出疑犯的猖狂态度。一是事态的严重应该设置疑犯抢枪,光是放火只是体现了犯,没有体现重犯。二是人员是不是设置有人质呢。我想既然能放火,罪犯设置就应该有胁持人质的体现。三是应急救援只体现了公安人员的维持秩序,消防人员的消防车灭火以及救护人员救公安的体现。
4、行政及非行政出动:应该学校保卫处-城管巡逻-公安-保险公司等但保险公司没有出动。况且在演人员未体现出急的理念。
5、最后结尾,几个疑犯设置不应该带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