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的路上用火柴点火玩,结果反让自己惹火上身。记者昨(18)日从仪陇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复兴镇一名姓李的贪玩男子错把绿化草当野草,纵火烧毁公路护坡100余平方米,被仪陇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500元。
“快来人,有几个男子放火把公路护坡点燃了。”2月16日下午5时,仪陇县路政大队接电话举报,称新马公路的公路护坡被人放火点燃,三名当事人已被现场控制。
路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新马公路22KM+500米处公路护坡的绿化草还在燃烧。执法人员与公路巡警一道,用了半小时才扑灭大火。经现场调查,纵火烧毁公路护坡的是三男子中的李某一人所为。
由于情节严重,路政执法人员立即将李某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经审查,2月16日下午,今年18岁的李某同两个朋友到亲戚家吃酒席,在回家途中,他一时贪玩,掏出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燃了公路护坡上干枯的绿化草,后被巡警当场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