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日从仪陇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两名暴力抢劫的男子日前被该院批捕。
2006年7月14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魏某涉嫌抢劫一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卷时发现,2006年5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黄某伙同胡某、魏某(另案处理)等人,以受害人张某在金城镇文家湾“世纪招待所”奸污了女青年唐某为名,对张某进行殴打,并逼迫张某承认奸污了唐某。尔后,3人又将张某挟持并抢走现金600元。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时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魏某的同伙胡某、黄某也涉嫌抢劫犯罪,应当追捕。通过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系,公安机关开展了追捕工作。黄某因涉嫌抢劫于今年9月24日被仪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胡某在逃。10月24日,黄某、胡某被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