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对我县马鞍镇大井村村民代云强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了有期徒刑6个月。
代云强现年过五旬,妻子去世多年,去年与丧偶的堂嫂陈某建立了恋爱关系。此后,陈某就经常带着外孙女杨某出入代老汉家中。2007年6月3日晚,代老汉发现放在自家蒸笼内的1250元现金失窃,怀疑是杨某所为,便到陈某家中找到杨某,并将杨某带回自己家中进行“审问”。因杨某对此予以否认,代老汉便不准杨某离开。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杨某承认偷了钱,但称钱已用光。代老汉仍不准杨某离开,并将杨某的腰和脚分别用绳子和铁链绑住。6月16日晚,陈某及亲友找来,表示愿意赔偿代老汉的损失,代老汉才解开杨某身上的绳子、铁链让杨某回家。2007年6月17日,代老汉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
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云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惩处,但视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可予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