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仪陇县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对老人拳打脚踢致死的案件,日前经过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吴丽英(女,40岁)被判有罪。目前,吴丽英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法院审理查明,吴丽英与被害人安仁祥(男,62岁,系吴丽英丈夫的叔父)同院居住。安仁祥的妻子去世多年,两个女儿已出嫁,孤身一人居住。吴丽英因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做农活时常请村民安扬帮忙。
今年1月16日中午,吴丽英请从外地回家探亲的姐姐安芬、姐夫吴林吃饭。同时,吴丽英请了安扬、安冬原及其妻子等人作陪。饭后,客人陆续离开。
当日下午5时许,只剩下安扬在吴丽英的家里。安仁祥发现后,便来到吴丽英家的房门外,一边用手比划一边骂安扬:“贼娃子……”吴丽英走出房门说:“滚过去骂,不要在我的家门口骂。”为此,双方发生抓扯。吴丽英用拳头击打安仁祥的头部,并用脚对安仁祥的身体乱踢,还将其推倒在地。旁观的安扬将二人分开后,把吴丽英推进屋中,叫其关门。随后,安扬又对安仁祥进行了劝解。安仁祥回家后,在自家的门外继续吵闹:“哥哥”、“姐姐”、“打我”等,邻居安冬原听见安仁祥的吵闹声也对其进行了劝解。
1月17日下午,安冬原发现安仁祥卧床不起,遂请来村医安智为其进行了治疗。1月18日下午,安智给安仁祥又开了中药。1月19日中午,安仁祥的女儿安蓉接到其父“病”重的消息,于当日下午3时来到其父的家中,看见其父蹲在地上,头趴在椅子上,手捂着肚子,并表示无法坐下。1月20日,安蓉将其父送到当地的卫生院检查,医生建议转院治疗。1月21日下午,安蓉叫上被告人吴丽英陪同,租车将安仁祥送往仪陇县人民医院治疗。当日下午入院,次日凌晨4时零5分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丽英对安仁祥实施殴打,致其双肾破裂,外伤性胰腺炎引起失血性休克、全腹膜炎,继发脑水肿,全身多器官衰竭死亡,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9月30日,仪陇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吴丽英的供述、证人证言、仪陇县人民医院对安仁祥的病历记载、仪陇县公安局的现场勘查笔录、法医尸体检验记录和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书等,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丽英有期徒刑15年。(除吴丽英、安仁祥外,其他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