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仪陇县复兴镇一屠工邓某因持刀追赶动检执法人员,被该县治安大队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据了解,邓某是复兴镇强光村村民,在该镇一农贸市场内销售猪肉。10月8日早上8点左右,仪陇县畜牧局动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市场内收取动物检疫费时,与邓某的父亲发生争执,邓某操起其摊位上的杀猪刀便去追赶动检执法人员,后在周围群众的劝导下,他终止了自已的莽撞行为。
邓某的举动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仪陇县治安大队依法对邓某作出了上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