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晚上11时许,一个正在公路上骑自行车的男子引起了仪陇县新政派出所巡逻民警的高度警觉,骑着的自行车上还捆着一辆22型自行车。
民警上前询问,该男子称在南充务工,骑车去南充是为了锻炼身体。该男子一再表白自行车是自己的,但对何处购车、购车多少钱及票据等情况回答漏洞百出。
次日凌晨,该男子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该男子姓胡,仪陇县中坝乡人。9月10日晚,没钱打牌的胡某在仪陇老县城街头闲逛时,打起了如何弄钱的主意,分别盗取了飞翔、岭南红自行车两辆,担心卖车被发现,就连夜骑车从金城出发,准备骑车到南充销赃。行车百余里来到仪陇新县城时,便被新政派出所巡逻民警挡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