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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忘记车停何处 拳打无辜拘留罚款

  • 2007年9月03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林智  袁森林
        8月26日,顺庆人付刚在仪陇新政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

  8月25日晚,酒醉饭饱的付刚从仪陇县新政镇某酒店走出,忽然“发现”自己停放在店外的摩托车不见了,而一个年仅12岁的男孩正从附近经过,他便厉声吆喝:“站住!”并跑步抓住男孩不由分说拳打脚踢。新政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付刚仍喷着酒气“要求”民警严惩偷车贼,民警根据付刚提供的线索,于当晚在酒店附近的一个小巷内找到了摩托车,原来酒醉的付刚忘记了停摩托车的地方。

  8月26日上午,酒醒后的付刚得知自己的表演后,十分懊悔,一再哀叹:“都是喝酒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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