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3时许,实习生杜玲(系四川警察学院毕业生)到新县城康宁街农业银行给朋友汇兑300元现金,女营业员晏梅误将300元以3000元汇寄,朋友收款后,电话询问杜玲汇寄现金情况,杜玲得知自己汇寄的是300元,而不是3000元现金时,马上告诫朋友“多余部分不能自用,得迅速将多余的2700元寄回,归还农业银行”,同时杜玲携带2700元现金迅速到农业银行营业大厅,正赶至晏梅营业员盘点现金,杜玲找到晏梅说:“我是仪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实习民警杜玲,今天下午你给我办理汇款业务时,是不是多汇寄了2700元?”,还没清点完现金的晏梅听后顿感诧异,此时杜玲以一种诚信的目光看着晏梅,并叫她核兑帐目流程,晏梅果然发现自己下午2:56营业时,将一笔300元的汇款误操作为3000元汇走,顿时恍然大悟。杜玲说:“你多汇走的2700元,我已告诉我朋友叫她尽快寄回来,现在我以她的名义先还上你2700元钱”。当时晏梅感动得流泪了,接过杜玲手中的现金,从中拿出几百元钱塞在杜玲的手中说:“这是我感谢你的好处费,你莫嫌少,请务必收下,要不是你,这将给我本人和单位造成多大的影响啊”。杜玲谢绝营业员的盛情,说了一句:“这些小事是我们应该做的,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要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了,做警察的也就欣慰了”。在场的其他营业员也深受感染。
事后,晏梅所在的银行营业部给仪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送来一封感谢信。据大队长严和天介绍,杜玲家居农村,上警校时靠父母向银行货款完成学业,实习期间还得用单位补助的生活费资助弟弟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