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18时许,仪陇县公安局五福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五福镇老罐村有一伙社会人员将其打伤,请求出警。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达到现场后,违法人员早已离开现场,经查:系受害人王某某于16日早上与一男子发生口角,后该男子于17时许召集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对王某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经大量的调查和走访了解,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系五福镇唐某某,唐某某归案后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唐某某已被仪陇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500元。(仪陇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