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8时许,仪陇县公安局观紫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待了一名热心群众廖某,称自己今日上午搭乘金城至观紫客车时在油神庙路段捡到了一个男士包,包内虽然没有现金,但有手机一部,同时有很多银行卡、会员卡等,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帮助寻找到失主,不然补办那么多卡将会费时费力。
民警继续查看包内物品,希望可以发现有关失主的身份信息,但是几经搜寻均没有发现任何身份信息凭证,这时民警在一张会员卡背面发现了一个南充本地电话号码,并立马拨通了该号码,结果响的却是包内的手机,但是该手机设有密码,民警也不便窥查手机中的隐私。经过思索,民警联想到“一标三实”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采集,将该号码输入“一标三实”系统,立即查询到该号码主人为观紫镇长虹村四组村民唐某某。民警立即通过村社干部联系到唐某某及其家人进行确认。10时许,唐某某赶到观紫派出所,并且如实提供出丢失物品信息,民警将失物物归原主。
唐某某及其家人、村社干部对派出所民警及拾金不昧的廖某表达了真挚的谢意,也表示今后将会保管好自身随身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