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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驾摩托车 仪陇一男子被罚2900元

    尽管交警部门一再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但仍有人铤而走险违反交规。昨(9)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 该支队仪陇大队近日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5日晚8时25分,51岁的江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复兴镇街道时, 被大队复兴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浓度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8.7毫克/100毫升。随后,民警通过进一步核实,发现江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酒驾。执勤民警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将其摩托车扣留,并给予其罚款2900元的处罚。(记者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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